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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週年慶,一次買足一年份」這樣的習慣應該是非常多女性的習慣,畢竟商家如此促銷、消費者樂得撿便宜,看似雙贏的局面,但其實仍有保存的問題。

這一次分享的新聞就提到了,其實保養品密封只有3年左右的壽命,開封的話會大幅縮短保存的日期,因此最好還是採買「夠用就好」,囤積只是浪費自己的金錢,也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浪費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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囤積保養品 半用半扔不划算

不少女性趁著年底節日促銷搶購護膚保養品,各大名牌保養品也競相推出附贈禮品及折價促銷等活動,但由於護膚品保效期有限,也有趁低價嘗新的女性使用新品牌保養品卻出現皮膚過敏症狀。

年近30歲的李小姐最近盤點去年的戰利品,「我至少還有四瓶面霜、兩瓶爽膚水、若干口紅和睫毛膏沒有開封使用,而兩、三瓶正在使用的日霜和晚霜也剛開瓶不久。」愛美的李小姐平日注重肌膚護理,在保養品上花錢從不手軟。「如果自己喜愛的名牌保養品有促銷活動,會毫不猶豫買下,而如果朋友、網站或商店銷售員推薦新品,也想嘗試一下效果如何,結果家裡就堆積了各種瓶瓶罐罐。」她計畫今年先整理家中存貨,將一些開瓶較久的保養品清理掉,並對保養品的採購「制訂合理預算」。

家住紐約的王太太也有同樣的困擾,她去年底購買不少保養品,特別是附贈禮包的保養品,本來計畫暑期帶子女回中國探親時送給親友,因各名牌保養品中美價格相差較大,但由於今年夏天機票大幅漲價以及孩子夏令營緊湊未能成行,大量保養品只好自用,最近清理浴室時發現由於有效期已過,不得不扔掉三、四瓶防曬霜。

一般而言,過期保養品會出現顏色、氣味及質地的改變或失效,不慎使用還可能導致皮膚過敏等。保養品有貨架銷售期限(shelf life)和開瓶後有效期(Period After Opening),貨架銷售期限在30個月內的保養品按規定需標明「Best before」或有效期限(Expiration Date),但貨架壽命超過30個月的保養品則無此要求,開封使用後的有效期通常在包裝上可以見到。

一般常見保養品在密封、乾燥和無陽光直射的情況下最多可保存三年,但開封後應查看是否變質變味。對於標明開瓶後保效期的保養品,則應記下開封日期。通常面霜(facial cream, lotion)有效期為一至兩年,粉底霜(foundation,concealer)保效期在一年至一年半,防曬產品保效期一般為12個月。由於名牌保養品經常在官網和而各大商店專櫃促銷,愛美的女性也不必要在年底集中購買保養品。

來源 http://www.worldjournal.com/view/full_living/20734156/article-%E5%9B%A4%E7%A9%8D%E4%BF%9D%E9%A4%8A%E5%93%81-%E5%8D%8A%E7%94%A8%E5%8D%8A%E6%89%94%E4%B8%8D%E5%88%92%E7%AE%97?instance=usliv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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